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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介绍基金会的成立背景 福建省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5〕45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5〕181号)的要求,由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民政局、工信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法制办以及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开展筹建,2015年12月4日经《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福建省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的批复》(宁政文〔2015〕371号)批准成立,为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宁德市人民政府作为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授权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基金会日常监管单位。基金会于2016年2月在福建省民政厅获得登记。基金会第一届理事25名,监事5名;第二届理事13名,监事5名。 基金会的宗旨 广泛动员社会民众关心和支持环三都澳区域的环境保护事业,吸引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环三都澳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注环三都澳区域内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基金会的主要业务范围 资助企业对污染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项目;资助湿地、海洋渔业等保护项目;资助环三都澳区域的环境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项目;资助生态环境科研技术开发项目;奖励为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事业做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